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9月3日公告称,其为间接持有乐清昌悦置业有限公司为推进浙江乐清项目的开发,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7亿元的项目开发贷款,为此,荣安地产提供不超过1.05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告披露,荣安地产全资子公司宁波康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杭州昌益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简称“昌益商务”)15%的股权,昌益商务全资子公司乐清昌悦置业有限公司(简称“昌悦置业”)为开发乐清经济开发区18-03-15-1地块的项目公司。
据悉,昌悦置业开发的乐清经济开发区18-03-15-1地块面积为6.51万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13.02万平方米,其中商业/商务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且≤5000平方米,另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荣安地产称该地块地理位置良好,周边配套设施齐全,预计能取得较好的投资收益。
此次,昌悦置业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7亿元的项目开发贷款,为此,荣安地产拟按出资比例为昌悦置业的上述项目开发贷款提供本金总额不超过1.0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昌悦置业以其公司全部资产为此项担保提供反担保。
对于此次担保事项,荣安地产称,因公司间接持有“昌悦置业”15%的股权,本次为“昌悦置业”提供的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参股项目日常房地产开发的资金需要,有利于加快合作项目的开发进程。
另外于同一日,荣安地产公告称,公司持有宁波新曙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的股权,公司先后与宁波新曙光签订了《鄞州新城区首南地段YZ-08-01d1、d4地块工程项目委托代建合同》等,荣安地产全资子公司宁波康晟房地产销售代理有限公司与宁波新曙光签订了《销售代理服务合同》等,并根据相关合同约定于2013年至2018年期间向“宁波新曙光”开发的“观江园”项目提供了代建、代销、品牌授权及物业管理等服务。
据悉,宁波新曙光开发的观江园项目(推广名:中央公园)一期已于2016年6月集中交付,二期已于2017年4月集中交付。
截止2018年8月31日,荣安地产及全资子公司与宁波新曙光累计交易金额约为1.5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0%。荣安地产表示,上述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输出品牌,增加收入,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