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多前,“徐翔事件”的曝光将宁波中百(600857)推上了风口浪尖。然而,尘埃未定,宁波中百又以一场要约收购,重回公众视野。
宁波中百4月24日晚间公告称,宁波鹏渤投资有限公司发起要约收购,要约价格为12.77元/股,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为620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7.65%。宁波鹏渤拟通过要约收购成为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宁波中百停牌前股价为10.57元,要约价比市场价提高了20%。
根据e公司有关渠道获得的一份宁波中百股东名册,以及从多个相关方面了解,宁波中百的此次要约收购事项疑问重重。
对此,证券行业的律师界人士疾呼,宁波中百此次要约收购事项暴露出的问题,疑点太多,希望监管部门介入调查。
疑点一:神秘私募精准押宝
360万股,占宁波中百总股本1.6%,这是2018年一季度末,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盘古2号证券投资基金所持股份的公开数据。然而,这家私募机构的关联账户持有宁波中百的股份,可不止于面上的这些。
近日,e公司从有关渠道获得了一份宁波中百前50大股东的花名册。
这份名单显示,截至2018年4月13日,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盘古3号证券投资基金,以140万股的持股量,位居公司股东名单第18位,占公司总股本0.62%。与此同时,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事件驱动2号证券投资基金位居股东榜单第36位,持有80万股,占总股本0.36%。换而言之,宁波宁聚旗下的3只基金,合计持有宁波中百580万股,占总股本2.58%。
宁波中百于4月23日宣布进入要约收购季,盘古2号系一季度新晋十大股东榜单。能在停牌前成功押宝的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到底是何来头?
查询工商资料,宁波宁聚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金1000万元,股东包括葛鹏、谢叶强和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中葛鹏为大股东,认缴资本490万,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时,葛鹏也是浙江宁聚的大股东和执行董事。
操盘宁波宁聚的葛鹏,又是何许人也?“葛鹏与太平鸟集团现任董事戴志勇关系紧密。”一位自称知情的匿名人士对e公司记者称。
从公开信息来看,葛鹏与戴志勇确如上述匿名人士所言,二者早有交集。资料显示,2010年,葛鹏与戴志勇分别在宁波热电(600982)股份有限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和监事会主席。
在宁波鹏渤对宁波中百的要约收购中,戴志勇也涉其中。根据天眼查信息,戴志勇系宁波鹏渤经理。不过,令人诡异的是,在宁波中百最新披露的要约收购书摘要中,戴志勇的名字已经消失,取而代之的是这家公司财务总监张伟红的名字。
宁波宁聚的变更信息显示,2018年3月29日,该公司高级管理人团队出现了一次变更。这次高管层变更后,戴志勇的名字消失了。然后,宁波宁聚正式发起对宁波中百的要约收购。
疑点二:亲属执掌企业卷入
根据4月24日晚间公告,宁波鹏渤拟向宁波中百发出部分要约,拟收购6202.1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65%。宁波鹏渤的大股东系太平鸟集团。截至公告日,宁波鹏渤的一致行动人汇力贸易、鹏源资管、张江平合计持有宁波中百4.35%股份。
宁波鹏渤的实控人张江平、张江波兄弟,也是太平鸟(603877)实控人。在此次宁波鹏渤对宁波中百的要约收购中,其亲属也卷入此次事件中。
根据宁波中百前50大股东榜单,宁波泛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121.91万股,位居股东榜单第23位,占公司总股本0.54%。查询显示,宁波泛美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金3000万元。其中,东坚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持股75%,张国芳持股16.67%、宁波中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8.33%。
东坚投资是一家在香港注册的境外企业,背景外界不得而知。不过,宁波泛美的另外两大股东,与太平鸟集团联系紧密。
太平鸟(603877)曾在招股说明书披露,张国芳为张江平的父亲。宁波泛美的第三大股东宁波中通,也是由张国芳直接持股90%。同时,宁波中通法人为胡文萍,天眼查显示其任职于太平鸟集团。另外,宁波泛美,也是上市公司太平鸟(603877)第四大股东,持股4126.8万股,占总股本8.77%。
对于泛美公司的持股,发起要约收购的宁波鹏渤称,宁波泛美持有、买卖宁波中百股票的行为系基于自己的商业判断,与此次要约收购事项未有明显的关联,亦未在停牌前集中增持。
对于此次要约收购,虽说宁波鹏渤极力撇开与宁波泛美的关系,但却遭到外界质疑。同时,天眼查显示,张国芳在宁波泛美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律师:呼吁监管层介入
4月24日晚间,宁波中百发布要约收购摘要后,一位宁波籍的朋友,开始微信圈发出贺信。
另外,根据多位独立消息向e公司反映,此次宁波鹏渤对宁波中百的要约收购,还有其他坊间说法。用匿名人士的说法,“大家心知肚明就好”。
在宁波鹏渤对宁波中百的要约收购中,太平鸟集团涉及面有多广,外界不得而知。不过,从上述已知信息来看,两大问题值得关注:
一是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认定;
二是关联人的认定。
这两大关键因素,事关宁波中百的要约收购事项中,是否存在着内幕消息泄密,是否构成举牌瞒而不报。
多位律师界人士对e公司称,从目前情况来看,宁波中百的要约收购疑点较多,监管层应该介入调查。是否构成关联方、内幕知情人。相关方的购入股票的时点、内幕消息的形成时点等,都是重要的依据。
上海一家律师事务所证券行业律师对e公司表示,张国芳是泛美投资的法定代表人,属于该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张江平作为张国芳之子,属于张国芳存在紧密联系的家庭成员。根据会计准则36号第10项的规定,关键管理人员关系紧密家庭成员实际控制的企业,与该关键管理人员任职的企业构成关联关系。
因此,张江平实际控制的宁波鹏渤与泛美投资构成关联关系,宁波鹏渤要约收购时涉及到泛美投资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除此之外,由于泛美投资与宁波鹏渤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泛美投资属于本次要约收购的内幕知情人范围,如果该公司在内幕信息形成之后、未披露前买入宁波中百股票,则涉嫌构成内幕交易。
广东一位证券行业律师事务对e公司称,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2款第九项的规定,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如无相反证据,为一致行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