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上次公布外汇违规案件仅仅半个月时间,昨天国家外汇管理局又通报了23起外汇违规典型案件。
这是外管局年内第四次通报外汇违规案例,涉及8例银行外汇违规案、9例公司机构逃汇案及6例个人非法买卖外汇案、分拆逃汇案。这次通报看点颇多,是外管局年内四次通报中处罚力度最大的一批案件。公布的涉案主体也更为多元化,外国语学校也成为外汇违规主体。此外,23个案例中被罚最多的是一起个人非法买卖外汇案。
外管局年内合计罚没2.23亿元
统计显示,本次集中通报的案件处罚力度为年内最大,23个案例处罚金额合计高达8235.14万元。今年外管局前三次通报中,总计罚没款分别为5215.99万元、3385.54万元、5441.39万元。
经计算,年内四次案例通报中外管局合计罚没2.23亿元。
除处罚力度大幅加大外,此次案件通报频率加快。今年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通报分别在5月4日、7月24日、8月16日。本次与上次通报时间间隔仅半个月,外管局如此高频次地公布违规案件,尚属首次。
此外,此次公布的涉案主体更为多元,除了常规的涉外汇业务的银行、进出口企业外,如外国语学校、雕塑艺术公司等企业及机构也成为外汇违规主体。
外管局通告称,2018年以来,外管局不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加强外汇市场监管,对各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打击虚假、欺骗性交易,维护健康良性外汇市场秩序。
民生为唯一连续四次上榜银行
共计领4600多万罚单
案例通报显示,8起外汇违规案涉及到7大国有银行、股份行,共罚没3227.76万元人民币。其中,民生银行被罚金额最多;工商银行则涉及两起案例。
2015年2月至2017年3月,民生银行天津滨海支行在办理内保外贷签约及履约付汇时,未按规定对预计还款来源、担保履约可能性及相关交易背景进行尽职审核和调查。外管局对其处以罚没款1349.07万元人民币,暂停对公售汇业务3个月,责令追究负有直接责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民生银行是今年以来唯一一家连续四次在外管局通报中榜上有名的银行。经统计,四次罚没金额分别为367万、2240万、645.4万、1349万,合计罚没4601.47万元。其中,第二次和第四次即本次被罚没金额在同批次被通报银行中居首。
昨天外管局通报中,交通银行厦门前埔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南靖支行也因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分别被罚1140.3万元、103.81万元。工商银行此次被通报的另一起案件为,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营业部利用167名境内个人年度购汇额度违规办理分拆售付汇业务,被处以罚没款50万元。
平安银行厦门瑞景支行与浙商银行上海分行则因未按规定尽职审核转口贸易真实性,凭企业虚假提单办理转口贸易付汇业务,分别被处以罚没款200万元和192万元。
此外,中国银行西宁城东支行因违规办理贸易融资被罚,招商银行北京万达广场支行则因为无贸易背景企业违规办理预付货款付汇业务被罚。
借地下钱庄还赌债
个人领最大罚单
在23起典型外汇违规案件中,被罚最多的并非民生银行,而是浙江籍夏某非法买卖外汇案,共罚没1418万元人民币。
据通报,2012年6月至2016年9月,夏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将1.4亿元人民币打入地下钱庄控制的境内账户,通过地下钱庄兑换外汇汇至境外账户,用于偿还境外赌债。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418万元人民币。
在6起个人外汇违规案件中,还有一起非法买卖外汇案。浙江王某也是将1497.28万元人民币打入地下钱庄控制的境内账户,通过地下钱庄兑换外汇汇至其境外账户。但与夏某不一样的是,王某的目的不是还赌债,而是用于购买境外房产等。
另外4起皆为分拆逃汇案,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利用多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非法转移资金。其中2人将外汇汇至境外账户的目的均是用于购买境外房产。
例如,2016年1月至10月,广东籍唐某利用68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用于购买境外房产等,非法转移资金合计247.76万英镑。安徽籍卢某也是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用于购买境外房产,非法转移资金合计188.68万加元。
8家企业、学校因逃汇共计被罚2752万
外管局通报的违规典型案件中,除银行、个人外,还涉及8家企业、1所学校。
8家企业中,7家因逃汇被罚,包括江门市三七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瑞驰福贸易有限公司、汇众道和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大连哥伦比亚谷物商贸有限公司、广州雄集木业有限公司、武汉现代东方雕塑艺术有限公司、天津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企业逃汇方式主要是虚构贸易背景,使用虚假报关单、提单或发票等进行对外付汇。
其中,武汉现代东方雕塑艺术有限公司的目的也是购买境外房产。该公司利用93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用于购买境外房产等,非法转移资金合计454.06万美元。
另外,淄博高新区外国语学校的案由也是逃汇。2015年7月至2017年1月,淄博高新区外国语学校利用15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以分拆购付汇形式向境外转移资金117.29万美元。
统计显示,因逃汇案被罚的8个案例,被罚金额总计2751.82万元。
剩余一家企业——江苏龙腾鹏达机电有限公司则涉及非法套汇案,2016年6月至2017年5月,该公司重复使用报关单办理贸易融资,金额合计212.87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