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尚无烟煤(01738.HK)宣布,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6个月,公司来自持续经营业务的收益人民币4.23亿元(单位下同),同比增长0.4%;来自持续经营业务毛利2.31亿元,同比增长7.4%;母公司股东应占溢利4452万元,同比增长20.0%;每股基本盈利为0.03元;不派息。
于报告期间,收益些微增加约160万元主要归因于自产无烟煤的销量些微增加,其由自产无烟煤平均销售价格下降而部分抵销。
公告称,溢利增加主要由于于报告期内,销量些微增加及折旧减少而导致毛利增加约1590万元;及于报告期内,所得税开支减少约1270万元,乃主要由于永晟煤矿及金沙聚力除所得税前溢利减少。于报告期内,溢利增加由融资成本增加约1050万元;及非经营收入净额减少约1150万元(主要由于永晟煤矿因向发电厂供应电煤而获得政府的价格补贴减少)所部分抵销。
此外,自2018年8月31日起万火金辞任公司执行董事及企业社会责任委员会成员;及胡陆保获委任为公司执行董事及企业社会责任委员会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