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晚间,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子公司诸暨璟石置业有限公司、慈溪恒坤置业有限公司、慈溪市崇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该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共计3.48亿元。
并且,子公司郑州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封晖达中南置业有限公司向国投泰康融资4.29亿元,该公司提供4.3亿担保。
具体而言,中南建设控股子公司诸暨璟石置业有限公司、联营企业慈溪恒坤置业有限公司以及联营企业慈溪市崇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签署《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由浙商银行向上述公司提供贷款用于项目开发建设,贷款期限分别为36个月、24个月、24个月。
为保证浙商银行绍兴分行在上述协议中权益的实现,上述公司与浙商银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其所持有的陶朱街道跨湖路以东,艮塔西路以南,崇德路以西地块、横河镇东上河村地块、崇寿镇六塘村地块土地使用权;另中南建设与浙商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慈溪恒坤按协议履约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1.65亿元、1.28亿元以及5500万元。
同时,该公司子公司郑州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封晖达中南置业有限公司与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签署合同,据此,国投泰康以不超过100万元受让郑州锦泽持有的开封晖达中南10%股权,以不超过4.29亿元投资于开封晖达中南享有的特定资产收益权,该公司、郑州锦泽、开封晖达中南、国投泰康签订协议,约定公司向国投泰康承担支付现金补偿款及其他款项的义务,公司有义务以现金方式向国投泰康补偿,公司在相关协议项下应支付的现金补偿款及其他款项即国投泰康对公司享有的主债权,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3亿元。
本次担保后,中南建设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766.77亿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74.1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7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比例为26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38.9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7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比例为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