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网站31日公布了关于对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跨境通”)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 173 号)。
监管函显示,2014 年 12 月 20 日,周敏与上海优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简称“上海优壹”)及 UNIQUE FOODS AND FAMILY OVERSEASCO。,LIMIITED(简称“香港优妮酷”)分别签署《借款协议》,上海优壹向周敏借款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借款利率按照境内同期银行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利率上浮 20%确定,香港优妮酷向周敏借款不超过美金 2,000 万元,借款年利率按照 4.75%确定,借款有效期为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 月 24 日,上海优壹和香港优妮酷成为跨境通的全资子公司。2018 年 4 月 26 日,跨境通聘任周敏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跨境通未按规定及时对上述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到 2018 年 8 月 28 日才披露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补充确认。
深交所指出,跨境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2.1 条、第 2.7 条和第 10.2.3 条的规定。对此,深交所要求该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