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了关于对辽宁普天数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数码)及相关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监管公告显示,普天数码原年报预约披露时间为 2018 年 3 月,后延期至 4 月份披露,公司未能及时披露 2017 年度业绩快报。
普天数码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四条、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1.5 条以及《信息披露及会计业务问答(四)》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时任董事长刘恩宇、时任董事会秘书曲艺未能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1.5 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对辽宁普天数码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刘恩宇、时任董事会秘书曲艺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