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崂山日前在山东省率先出台了直接股权投资资金管理办法,确定将对崂山区“6+1”战略性新兴产业实行直接股权投资,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6+1”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智能制造、智慧产业、虚拟现实、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和微电子以及高端生产性服务业。崂山区计划到2022年,打造完成6条百亿元产业链和1个高端生产性服务业产业集群。
“采取直接股权投资扶持新兴产业,是我们在实践中探索的新办法。”崂山区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青岛市计划设立3000亿元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崂山区政府也相应设立了区级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本意是用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对新兴产业加以扶持。但在实际操作中,市场化的投资基金更多是以追求利润为目的,偏重于投资成熟期项目,崂山区近年来引进的新兴产业项目许多都是初创阶段,投资风险较大,社会资本投入较少。因此,政府引导基金在支持初创期和早期项目方面存在缺位。
面对这个现实,崂山区出台了直接股权投资资金管理办法。“我们先后调研了北京、广州等地直投资金操作模式,结合崂山实际,进一步优化了操作流程。”崂山区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说,该办法共22条,从2018年8月份起实施,有效期2年,直接股权投资资金由区财政部门负责预算安排、资金拨付及风险防控等事宜。区招商引资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业态发展和产业前景判断把控,在直接股权投资全过程发挥核心牵头作用。区属重点国有企业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利用专业优势开展风险评估、估值、入股谈判、投后管理等工作。投资方案经区相关会议研究通过后各部门各司其职,高效组织实施。
崂山区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原则上直接股权投资资金对单个项目累计投资金额不超过1亿元,重大项目投资金额最高可上浮30%,投资比例不超过被投资企业估值的40%,且不作为企业实际控制人,投资年限不超过10年。
据悉,目前崂山区已初步确定了4个投资项目,计划投资金额约2亿元,项目主要集中在微电子、文化等领域。“直接股权投资相比政府无偿资助和引导基金支持企业的方式,更有利于精准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崂山区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说,政府无偿拨款补助扶持产业和企业的方式,一般都要设定相应条件,比如产值、固定资产投资额等。但是,一些成长周期较长、未来前景较好的初创类企业,很难符合条件。“现在改为股权直接投资,有利于初创期新兴产业做强做大,并且作为股东直接参加企业决策机构,也有利于随时掌握企业运营情况,降低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