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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信托启动混改 出让近四成股权引3名战投增资21亿元

   日期:2018-04-28     来源:旁推网    作者:旁推网    浏览:54    
核心提示:  作为天津市首批实施混改的市管企业之一,4月28日,天津信托混改项目正式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公开招募战略投资者。  据挂牌信息显示,天津信托拟新增注册资本21

  作为天津市首批实施混改的市管企业之一,4月28日,天津信托混改项目正式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公开招募战略投资者。

  据挂牌信息显示,天津信托拟新增注册资本21亿元,征集3名投资方,对应持股比例为39.73%;其中战略投资者Ⅰ对应持股比例7%;战略投资者Ⅱ对应持股比例18%;战略投资者Ⅲ对应持股比例14.73%。拟募集资金总额视募集情况而定。

  据了解,遴选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谈判要点包括,对增资企业单位注册资本金对应价格的报价,以及对增资企业发展战略、经营思路的认可度以及未来战略发展的业务协同性及互补性描述等。意向投资方参与本次增资扩股需满足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投资、联合体投资或信托计划投资等方式参与等条件。

  增资方案中的重大事项包括:一在增资扩股挂牌交易的同时,涉及部分天津信托股权进行场外协议增资事项:原股东天津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对增资企业参照评估价格进行场外协议增资,增资后持股比例占本次混改完成后的16%;二战略投资者Ⅰ需同时参加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且需满足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的相关资格条件;三对于投资标的Ⅰ的全部入围投资者,需要同时参与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包含择优程序)并成为其最终投资者后,才能成为投资标的Ⅰ的最终战略投资者。

  如果出现五种情形,由增资企业控股股东海泰集团逐级请示上报市委市政府,决定交易(增资扩股)是否终止:一是信息披露期(含信息披露延长期)结束后,任意一个投资标的项下没有入围投资者;二是任一最终战略投资者(在触发递补条件重新确定最终战略投资者后)未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除保证金外的全部增资款,或未按规定签订有关协议;三是任一最终战略投资者(在触发递补条件重新确定最终战略投资者后)未能通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的审批;四是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终止;五是发生其他不能满足增资企业混改方案的情形。基于上述情形交易终止的,增资企业不对相关方的损失承担责任。

  交易达成的条件是:全部最终战略投资者按规定签署《增资协议》,及时足额缴纳增资款项,并通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的全部审核。

  本次项目发布截止日期是2018年6月26日,未征集到资格条件中规定的全部意向投资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最多延长4个周期。如遇特殊情况,延长期满后可向相关部门申请继续进行延期。

  目前,天津信托注册资本金增加为人民币17亿元,有5家股东,分别是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58%)、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2.11%)、天津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5%)、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90%)以及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36%)。

  增资后,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3.08%,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8.84%,天津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6%,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74%,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0.61%,投资标的Ⅰ对应持股7%,投资标的Ⅱ对应持股18%,投资标的Ⅲ对应持股14.73%。

  天津信托表示,希望借助此次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资本实力提升、治理机制完善、发展活力增强的战略目标。截至2017年末,公司管理资产总额为2236.71亿元,创历史最好水平;所有者权益为45.58亿元,同比增长13.5%;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13.01亿元,同比增15.85%;净利润5.33亿元,同比增长29%。2018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1亿元,净利润1.08亿元,至一季度末,所有者权益达到46.93亿元,较上年末进一步上涨2.96%。

  此外,近年天津信托也积极转型,在资产证券化、慈善信托、家族信托以及互联网金融业务等业务板块实现了突破。在金融股权投资方面,已完成金融股权投资的战略布局,参股了天弘基金、信唐货币以及渤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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