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天利(300399)需为自己虚假陈述行为赔偿投资者的损失,这事已经成为定局,已有投资者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拿到赔款。从公司2017年报来看,赔款严重拖累公司业绩。大众证券报记者了解到,近期又有79位投资者向公司索赔超过1600万元。京天利表示,如果有新增诉讼,赔款或将会影响2018年度的经营业绩。
索赔款致2017年巨亏
京天利2017年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2亿元,同比增长12.10%;因公司2017年度计提了投资者诉讼的预计负债,导致2017年度净利润为亏损2468.4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63.13%;但2017年度扣非净利润为盈利2027.2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4.83%。
这场诉讼源于京天利隐瞒了关联关系。公司在上市时未按规定披露与上海报春之间的关联关系,2015年又欲以8000万价格收购上海誉好,未履行关联交易流程。2016年6月29日,京天利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被证监会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以40万元罚款,给予钱永耀警告并处罚款60万元。
根据证券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据公司统计,截至2018年4月23日,公司共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及应诉通知书、传票等共331份诉讼材料,共涉及金额9674.99万元。其中175份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共需赔偿5185.19万元。其余121宗案件,根据赔偿比例,公司计提预计负债3462.87万元。
京天利还表示,未来不排除还有新的投资者提起诉讼的可能,公司面临赔偿额持续增加的风险,将会影响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业绩。查阅历史数据,京天利2015年股东户数约有1万户,已递交诉讼材料的有331人,仅占3.31%。由于已有投资者胜诉的消息,后续索赔人数还将增加。据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介绍,他最近又向法院递交了79位投资者的立案材料并已获法院受理,涉及金额1600余万元。
赔款需法院强制执行
虽然部分案件已经有终审判决,但京天利并未积极赔付。王智斌说:“目前为止,我们所代理的投资者起诉京天利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中,前序29案一审、二审均已胜诉,法院判决京天利向该29位投资者承担共计988万元的赔偿责任,目前正在强制执行程序中,预计近期投资者就可以拿到赔偿款。”
从公司公告情况来看,公司给付确实不主动。公告显示,截至2018年4月23日,公司累计赔偿案件131起,赔偿金额、案件受理费用、延迟支付滞纳金等相应费用累计3551.42万元。终审判决175份案件,公司才赔付了131份,还是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才赔付的,上述“延迟支付滞纳金”就是强制执行产生的费用。
从终审判决结果来看,两审判决均未考虑扣除系统风险等问题,法院判决京天利全额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告中诉讼金额和实际赔偿金额不一样,主要是因为律师主张的基准价和法院认定标准不一样造成的。凡在2014年10月9日-2015年6月22日之间买入该股,且2015年6月22日仍然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将姓名和电话发至邮箱dzzqwqe@126.com报名参与大众维权易的集体索赔活动,有疑问可致电025-84686896咨询。目前该案已进入尾声,需要参加诉讼的投资者请尽快准备诉讼材料。
关于赔款的问题,法院强制执行的力度还是很强的。有媒体报道,北京一中院目前已全面落实了案款管理的 “一案一户”,即每一件新收执行实施案件都配置一个专属账户进行案款收发。目前已有9位申请人通过该案款归集管理系统领回赔偿款,最快的仅用了2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