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科环(01296)公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2月5日签署《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合并协议》,约定国家能源集团与国电集团合并(集团合并)。
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接到国家能源集团及国电集团通知,国家能源集团与国电集团已于2018年8月27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函[2018]第26号),该局经审查后决定对集团合并不予禁止,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合并协议》约定的集团合并交割条件已全部满足。集团合并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国家能源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