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控股(00718.HK)公布,就拟以总代价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出售杭州物业,应买方要求,尽职审查期限已根据谅解备忘录的条文延长额外30日至2018年8月14日。根据谅解备忘录的条款,订约方须于尽职审查完成后15日内(即2018年8月29日或之前)磋商并订立正式协议。
由于订约方需要更多时间协定正式协议的若干主要条款,公司与买方已于2018年8月28日订立补充谅解备忘录,以延长正式协议订立日期至2018年9月7日之前的日期(或订约方可能另行协定的有关较后日期)。
太和控股(00718.HK)公布,就拟以总代价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出售杭州物业,应买方要求,尽职审查期限已根据谅解备忘录的条文延长额外30日至2018年8月14日。根据谅解备忘录的条款,订约方须于尽职审查完成后15日内(即2018年8月29日或之前)磋商并订立正式协议。
由于订约方需要更多时间协定正式协议的若干主要条款,公司与买方已于2018年8月28日订立补充谅解备忘录,以延长正式协议订立日期至2018年9月7日之前的日期(或订约方可能另行协定的有关较后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