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啤酒股份(00168.HK)宣布,于2018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审议批准在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内公司每年向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及自营贷款最高额度为30亿元人民币,并授权公司总裁及财务总监审批并签署委托贷款及自营贷款新增、展期或借新还旧的相关文件。
青岛啤酒股份(00168.HK)宣布,于2018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审议批准在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内公司每年向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及自营贷款最高额度为30亿元人民币,并授权公司总裁及财务总监审批并签署委托贷款及自营贷款新增、展期或借新还旧的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