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ST中安(600654)发布2017年度报告称,2017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29.69亿元,净利润为-7.35亿元,出现重组上市以来的首次亏损。公司方面表示,出现亏损主要是公司年报非标意见、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立案调查等不利因素的影响所致。
据年报显示,中安消2017年营业收入为29.69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3.54%,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为-7.35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97.40%。其中,本期资产计提减值损失大幅增加对业绩影响较大,公司2017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约4.41亿元。
*ST中安表示,2017年度,是公司经历重重磨难的一年。公司发展遭遇挫折,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面对压力,公司以积极的姿态,及时调整公司经营策略,以稳固深化主营业务、强化内控管理为基础,加强公司内部业务的交流融合,开源节流,挖掘内生增长力量,探索新的增长模式。据悉,自2016年报“非标”审计以来,公司开始重点强化内部管理。针对内部治理结构,进行了全面的梳理、规范和完善。通过调整内部治理结构,完善内控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落实责任方等系列措施和手段,提升公司内部治理的合规性。
同期,公司还发布了2018年一季报,一季报资料显示,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26亿元,同比增长144.2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66.94亿元,同比下降69.03%。公司表示,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44.26%,主要原因系本期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收入增加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69.03%,主要原因系本期汇兑损失增加及投资性房地产本期公允价值较上期波动较小所致。
此外,*ST中安还公告称,经排查,公司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结果表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也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4月27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为公司出具了《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带解释性说明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大华特字[2018]003003号),并出具《关于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的专项说明》(大华特字[2018]003074号)。鉴于上述原因,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