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控股(08126)公布,于2017年11月14日,厦门宝马、GAPL及厦门中宝订立担保协议,据此,自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厦门宝马及GAPL将为厦门中宝于其日常业务过程中产生的银行融资总额最多为人民币1.6亿元作出担保。
资料显示,厦门宝马为GAPL的全资附属公司,而GAPL为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
根据担保协议提供融资担保将有助确保该集团的技术服务费收入及中宝集团的其他业务收入来源。董事会认为,该集团于该业务合作下一直就上述目的向该业务伙伴提供公司担保,并向该等银行授予类似的公司担保。经考虑集团的业务模式及与厦门中宝的长期合作,及鉴于担保协议毋需任何形式的费用、抵押或担保(抵押物业除外),董事会认为,担保协议将提升及维持与厦门中宝的业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