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网上曝出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永安财险)相关人员参与财务造假并被处分的消息,舆论一片哗然。对于该事件的详情,记者向永安财险总部核实,但该公司未予回应。
网文报道称,2017年12月15日,公司收到举报邮件,举报公司财务负责人顾某及公司计财部“冒用各分公司会计人员权限,在各分公司不知情情况下,进入财务系统冲销费用凭证”的违法违规问题。12月18日,公司党委会研究决定将《关于举报公司财务负责人违法违规行为》问题线索移交公司纪检监察室进行调查核实。
据悉,参与本次核查谈话的刘某某(男)系公司计划财务部原总经理;杨某某(女)、李某某(男)、李某(男)、谢某(女)、康某(男)、孙某某(女)均系公司计划财务部员工。
调查核实情况显示,2017年12月,在未通知各分公司的情况下,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刘某某要求计划财务部员工两次重置26家分公司26名财务人员财务系统账号密码,并以分公司财务人员账号进入分公司财务系统违规调账。
上述两次调账中,第一次涉及14796万元,第二次涉及9303万元。该次财务违规操作,导致11月份账面费用虚减14796万元,12月财务账面费用虚增9303万元,造成公司财务报表数据严重失真。
杨某某、李某某、谢某、康某4人均承认参与了2017年12月总公司进入分公司财务帐套系统进行调账,承认本次调账是按照刘某某安排执行的,并承认本次调账是在各分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分公司财务人员账号操作的。
刘某某承认调账是由其本人安排员工操作的,并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承认是在各分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分公司财务人员账号操作的,并承认2017年12月第一次调账冲减14796万元、第二次调账还原9303万元。
但是刘某某对“冒用各分公司会计人员权限”、“擅自安排调账”表示不认同,坚持认为其本人作为总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有权使用各分公司财务人员账号进行调账,不承认本次调账造成公司财务报表数据严重失真,不承认本次调账导致公司财务报表反映的经营结果严重不实,不承认本次调账属于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核查谈话以及查阅资料情况,结合公司财务风险核查小组的核查结果,调查组认定刘某某擅自安排员工违规冲销及还原账务,属于严重的违法违规事件,属于系统性的财务违规操作重大风险事件。
处理意见显示,根据公司《从业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违法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办法》有关规定,永安财险给予刘某某开除处分并解除劳动关系。同时,决定由公司纪检监察室对杨某某、李某某、康某、谢某4人分别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每人1000元经济处罚。
为核实上述事件的真实性,了解事情后续进展,4月25日,鲁网记者按照永安财险官网提供的电话号码多次进行拨打,但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随后,记者拨通永安财险客服电话95502,表明采访意图后,客服人员称会联系相关部门稍后进行回应。
几分钟后,有自称负责永安财险山东地区理赔业务的工作人员与记者取得联系,记者向其说明采访意图后,对方称需联系西安总部进行采访。此后,记者再次拨通永安财险95502客服电话,在详细记录下记者要采访核实的问题及涉及到的有关部门后,该客服人员称会联系相关工作人员做出回应。截至发稿时,记者并没有得到永安财险方面的回复。
资料显示,永安财险成立于 1996年9月28日,公司目前为国有资本控股企业,主要股东为延长石油集团、上海复星集团、陕西有色集团等,注册资本金30.09416亿元。截至2017年底,公司总资产128.53亿元(审计前),净资产47.59亿元(审计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