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德新能源(02623.HK)宣布,公司全资附属东兴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收到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日期为2018年5月10日(2015)临商初字第157号民事判决书,临沂中院对山东兴盛起诉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被告”)的案件进行了一审判决。
据悉,山东兴盛诉讼请求调解或判决被告因修建“青莱高速公路”压覆山东兴盛采矿权和探矿权而给山东兴盛造成的损失人民币17454.48万元;及该案诉讼费用及其他费用由被告承担。
被告修建“青莱高速公路”,横穿山东兴盛的矿区,压覆山东兴盛位于山东省沂水县杨庄矿区深部及外围铁矿普查区的探矿权及杨庄铁矿的采矿权,给山东兴盛造成巨额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17454.48万元。山东兴盛认为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
临沂中院于2018年5月10日做出判决(“一审判决”):
(1)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山东兴盛矿业权损失人民币17254.25万元;及
(2)驳回山东兴盛其他诉讼请求。
公告表示,对于上述案件,山东兴盛及被告若不服判决均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期”)向临沂中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知悉被告已经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公司对中国的司法制度充满信心,有信心最终赢得好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