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发电(00991.HK)宣布,公司第九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18年内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及联(合)营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金额不超过52.26亿元,主要用于子公司及联(合)营公司的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及借款置换。
鉴于公司于2018年4月完成黑龙江公司、安徽公司、河北公司的资产交割工作,根据公司与中国大唐集团签署的“关于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大唐安徽发电有限公司、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目标公司及其下属单位作为一方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委托贷款合同等融资合同,于标的股权交割日之后应由目标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继续履行”;基于经营发展的需要及黑龙江公司过往已签署的担保合同,拟在原2018年度融资担保预计额度的基础上,调增2018年度融资担保预算额度约10.54亿元,主要为黑龙江公司对其子公司的融资提供的担保。
据悉,该接受担保企业分别为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海林威虎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黑龙江龙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大唐东宁水电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