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网站27日公布了对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睿康股份)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60号)。
监管函显示,2018年4月26日,睿康股份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该公司对各项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总额为7,505.93万元,占2016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82.45%。针对上述事项,睿康股份未在2018年2月底前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交所指出,睿康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1条、第2.7条、第11.11.3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7.6.3条的规定。深交所要求该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