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下发,阻碍亿晶光电(600537)股权转让的限制将进一步消除。由于此前公司已经在逐步完成人事调整,公司距离正式易主或许不远了。
被证监会查明两项违规
根据最近出炉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亿晶光电被证监会查明存在两项违规事项。
第一,2016年6月22日至2017年1月25日期间,亿晶光电发生三起仲裁事项,累计金额超过公司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但未按规定及时披露。
第二,公司隐瞒了股权转让事项中的合作框架协议与股份转让协议。2016年12月27日,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与荀建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勤诚达集团将受让荀建华所持占亿晶光电总股本20%的股份(2.35亿股),成为亿晶光电控股股东。股权转让分两期,第一期转让股份占总股本的7.59%,第二期转让股份占总股本的12.41%。《合作框架协议》还有亿晶光电董事、监事、总经理调整变更等其他涉及控制权转移的重大事项安排。2017年1月10日,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荀建华签署《关于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将勤诚达集团在《合作框架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由勤诚达投资享有和承担。对于这些事项,亿晶光电也未及时披露。
根据这两项违规,那些在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5月25日之间买入并在5月25日收盘时持有亿晶光电的受损投资人可以索赔,在2017年2月3日至2017年4月14日之间买入并在4月14日收盘时持有亿晶光电的受损投资人也可以索赔。相关投资者可以将姓名、联系方式、交易记录发送到电子邮箱jzqsp2016@126.com参与《金证券》“易索赔”频道组织的索赔,在索赔成功前投资者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
正式易主近在眼前
在去年曾经反目相向的亿晶光电前两大股东,今年已经重新达成了协议。随着罚单的落地,亿晶光电正式易主也将消除障碍。
《金证券》记者注意到,2018年2月7日,公司目前的实控人荀建华与勤诚达投资进一步签署了《关于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双方一致同意,本次交易标的股份(2.35亿股)的转让总对价由人民币29亿元调整为27.5亿元。同时,在勤诚达投资根据原协议提名的2名董事和1名独立董事获得公司董事会通过、提名的1名监事(担任监事会主席)获得公司监事会通过后,双方配合将荀建华名下共管账户内的资金予以释放,并且荀建华将协助勤诚达完成对公司总经理、常州亿晶财务副经理人事的调整。
当时公司称,上述协议需要等待公司被调查结束后才能执行,如今行政处罚已经下达,这意味着调查即将结束。值得注意的是,公司近期已经完成了多名董监高成员的调整。例如,公司3月23日上任的总经理名叫张哲,他同时是勤诚达集团的总裁助理;公司4月9日上任的监事会主席是高升武,他同时是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拓展事业部副总经理。此外,公司还有多名新上任的董事与独董有着勤诚达的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