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晚间,东方证券公告称,子公司东方花旗证券在担任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即中小板上市公司粤传媒)财务顾问期间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据东方证券2017年报显示,子公司东方花旗证券主要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包括公司股票和公司债券的承销与保荐、企业债和资产支持证券等的承销、并购重组、新三板推荐挂牌及企业改制等相关的财务顾问服务;固定收益业务总部从事国债、金融债等承销服务。
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中的规定,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因保荐业务涉嫌违法违规处于立案调查期间的,证监会暂不受理该保荐机构的推荐;暂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的推荐。
据统计,截至2018年7月26日,东方花旗证券作为保荐机构的IPO项目中,1家过会,仍有4家在审。再融资项目有3个过会,1个在审。此番受到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的多个IPO项目和再融资项目大概率将全部被暂停受理。
根据东方证券披露的2018上半年财务数据简报统计,截至6月30日,东方花旗证券营业收入为4.53亿元,净利润为1.27亿元。
此前,东方花旗证券员工曾涉粤传媒并购香榭丽案。今年5月,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刑事判决书》,认定香榭丽公司及其负责人在与粤传媒签订、履行购买资产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粤传媒现金、股份等并购对价共计4.5亿元及后续增资4500万元。包括粤传媒3位时任高管、香榭丽3位负责人、中介机构东方花旗证券原投行部董事因不同罪名被判刑。
粤传媒于2016年10月19日下午收盘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目前该调查尚未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