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源文化8月3日晚披露,公司日前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针对祥源文化(原名为“万家文化”,下同)、万家集团、孔德永等涉嫌信息披露违法一案,中国证监会经调查现已审理终结。
根据公司披露的相关《处罚决定书》,监管部门认定万家文化早年拟收购上海快屏100%股权为应披露的重大事件,但自2015年9月起,万家文化在与上海快屏筹划相关股权收购事宜至签订相关备忘录的过程中,从未披露过收购相关信息。直到2016年6月18日,公司才在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中披露了上述收购事项,可见其并未及时披露收购上海快屏股权的信息。
另外,2015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及2015年12月24日至12月28日,万家文化股票两次出现股价异常波动。但在其后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和万家集团《复函》中,公司均称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证监会认定,这与在此期间正在进行重大事件的事实不符,存在虚假记载情形。
基于此,证监会依据相关责任,决定对万家文化、万家集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的罚款;并对彼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孔德永给予警告,同时处以相应数额的罚款,同时对孔德永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其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