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康得新”)3日早间公告称,该公司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康得集团”)因与上海斐泉商务咨询事务所合同纠纷一案,依上海斐泉商务咨询事务所申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冻结了康得集团持有的283.5162万股股票作为保全财产。
康得集团说明文件中称,案涉融资项目系康得集团与北京京伦欧亚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完成,上海斐泉商务咨询事务所未就案涉融资项目提供服务,提起的诉讼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康得集团已委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代理本案应诉工作。针对相关人员在网上散播不当言论损害康得集团名誉及涉嫌敲诈勒索的行为,康得集团已提起刑事举报,公安机关目前已经介入调查。
资料显示,康得集团持有康得新股份85,141.4682万股,占总股本的24.05%,其中被冻结股份为283.5162万股,占康得集团持有康得新股份的0.33%,占康得新总股本的0.08%。
康得新表示,公司与控股股东康得集团为不同主体,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均保持独立,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