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晚间,勤上股份(002638)发布公告,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
根据公告,2016 年 9 月 30 日,勤上股份与成都高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高达”)就收购成都七中实验学校(以下简称“成都七中”)签署《收购及投资意向书》,此次交易属于《证券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重大事项。按照规定,勤上股份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立即报告和公告,但勤上股份未及时披露,并于 2017 年 2 月 17 日再次签订了与《16 年意向书》主要内容基本一致的《收购及投资意向书》(以下简称 “《17 年意向书》”)。勤上股份于 2017 年 3 月 11 日披露公司拟收购成都高达从而间接收购成都七中,4 月 22 日披露于 2 月 17 日与成都高达签订了《17 年意向书》等事宜。
证监会认为,勤上股份未及时披露应披露信息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信息披露相关规定,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决定:对勤上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李旭亮、胡玄跟、陈永洪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六十万、三十万、十万元罚款。同时,对李旭亮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胡玄跟采取 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勤上股份表示,公司将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以此为戒,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严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进一步强化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履行勤勉尽职义务的意识,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为表达对广大投资者诚挚的歉意,公司将于 2018 年 8 月 7 日下午 15:00-17:00 通过全景网举行公开致歉会。
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期间,勤上股份正常运营并未受到影响。勤上股份一季报显示,公司2018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18亿,同比增长3.66%,实现净利润5473.8万,同比增长24.75%,预计2018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16.16万元至11091.82万元。勤上股份称,这主要是因为教育培训业务稳健发展,带来利润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