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海种业8月2日午间公告称,公司收到山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及陶旭东、王元仲、原绍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决定书显示,2018年5 月下旬,登海种业因涉嫌存在违规种植事项,副总经理李洪胜被新疆巩留县公安局采取强制措施。2018 年7月5日,公司才披露上述事项。对此,山东证监局认为,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条的规定;陶旭东、王元仲、原绍刚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你们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按照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陶旭东、王元仲、原绍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同日,公司公告称,公司副总经理李洪胜于2018年7月31日被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
登海种业表示,公司将以此为戒,积极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加强对包括上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领会,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意识,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