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普科技(03823)公告,于2018年7月25日,公司已接获联交所通知有关公司股份恢复买卖的条件如下:根据上市规则刊发所有未刊发财务业绩,并处理任何审核修改;及向公司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公布所有重大资料,以评估公司状况。
自公司股份于2017年11月9日暂停买卖起,公司已与多方专业人士紧密合作,并已采取下列步骤,旨在恢复公司股份买卖:
特别调查委员会成员一直积极处理有关事项,自成立特别调查委员会起已召开合共8次会议,以讨论及批准(其中包括)委任多名专业顾问,及以讨论专业顾问提呈的报告、意见及提案。
公司已委任致同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为特别调查委员会独立调查机构,以协助有关调查。
公司已委任两名中国法律顾问,即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及中银律师事务所作为特别调查委员会中国法律顾问。
就2017年年度业绩及2017年年报而言,公司已于2017年12月中与公司核数师开展审核计划,而核数师已自2017年12月底开展核数工作。
公司股份自2017年11月9日起已暂停买卖,而联交所已于2018年7月25日向公司发出复牌条件。由于公司股份于生效日期暂停买卖少于12个月,倘公司股份自生效日期起连续18个月仍然继续暂停买卖,联交所可能会取消公司上市地位。18个月期间于2020年1月31日届满。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