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水泥(00691)发布公告,于日期为2018年5月17日的函件内,上市委员会知会该公司,其决定维持上市部有关根据上市规则第6.01(2)条或第6.01(4)条规定,启动取消公司上市地位的程序,及将启动日期由2018年6月30日延长至2018年10月31日的决定,在此期间,该公司应恢复公众持股量及解决不适宜上市的事宜。
该公司已寻求上市(复核)委员会复核上市委员会作出的上述决定,上市(复核)委员会订于2018年8月21日召开复核聆讯。在有关修订生效后,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2)(c)条,取消该公司上市地位的决定及上市委员会施加的除牌通知期将继续对公司有效。
山东山水连同其附属公司为该公司的主要境内附属公司,根据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未经审核管理账目,彼等对该集团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收入及利润贡献超过80%。
自其成立以来,新董事会一直与山东山水的前任管理层及其他主管机关进行积极、有效的沟通,旨在理顺山东山水的控制权。截至今日,新董事会一直保持积极沟通,尽力找寻其他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以理顺山东山水的控制权,其中包括重组山东山水的董事会。
该公司于2018年6月26日刊发了其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未经审核管理账目,根据该管理账目,该公司于2017年的收入、利润及净资产分别约为人民币149亿元、人民币696.2百万元及人民币42亿元,而于2016年的收入、亏损及净资产分别约为人民币113亿元、人民币978.9百万元及人民币33亿元。该公司于2017年及2016年的流动负债分别约为人民币196亿元及人民币206亿元。
新董事会亦计划向股东提交一项议案,以授出特别授权配发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10%的股份,但须于股东周年大会上以特别决议案通过。
由于新董事会的努力,该公司于2018年6月26日刊发了未经审核的2017年管理账目,显示出集团的经营业绩及境内债务结构有所改善。
新董事会已分别委任Moelis&Company及Latham&Watkins作为其财务及法律顾问,以协助该公司评估各种战略选择并基于离岸债券执行解决方案,确保该公司的持续稳定。Moelis将协助该公司分析可能的解决方案,以恢复于联交所的交易及评估有关资本结构的事宜。
此外,该公司股份将继续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