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斯康集团(01679)公布,由于该公司与东兴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所订立日期为2018年2月13日的先前认购协议的若干先决条件尚未达成,该公司与先前认购方双方同意于2018年7月31日订立终止函,据此,双方同意终止先前认购协议,而该公司及认购方的所有责任于2018年7月31日已告停止及终止。
于2018年7月31日,该公司与认购方Software Research Associates, Inc.(株式会社SRA)订立认购协议,该公司同意向认购方发行1.5亿港元的可换股债券,该公司拟将所得款项净额用作结付拟进行收购事项的部分代价。
可换股债券初步兑换价2.50港元,较7月31日收市价每股1.950港元溢价约28.21%。假设可换股债券获悉数兑换,将可兑换为6000万股兑换股份,相当于该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约7.40%及经发行扩大已发行股本约6.89%。
认购方为根据日本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主要从事提供系统开发软件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