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卫医疗(00801)公告,就收购医疗保健公司权益事项,由于该等条件于最后截止日期或之前并无获达成,买方正安排与卖方根据LP转让协议条款终止LP转让协议,包括但不限于退还按金。董事会认为,终止LP转让协议并未对集团业务、经营及财政状况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此外,鉴于终止LP转让协议,GP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潜在GP安排将不会作实或进行。
2018年2月4日公告,于2018年1月31日,横琴隆玺贰号投资中心作为卖方、盈鹏资产管理及国泰君安(作为保证人)与公司全资附属公司金卫医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作为买方订立LP转让协议,卖方向买方以不得多于人民币11.27亿元收购LP权益。据悉,LP权益包括卖方向南京盈鹏蕙康医疗产业投资合伙企业的出资(16.14%权益),连同于合伙企业相关合伙权益,以及初始投资所附有于合伙企业的权力、权利及权益。于同日,盈鹏资产管理、国泰君安、卖方及公司订立GP框架协议。
根据GP框架协议,待国泰君安及公司于完成日期或之前就潜在GP安排订立具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后,盈鹏资产管理及国泰君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合伙企业的审批程序尽最大努力促使合伙企业的所有合伙人同意公司自完成日期起计60日内成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及获委任为合伙企业的基金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