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集团控股(01609.HK)宣布,于2018年4月25日,公司向国能香港有限公司(借款人)发出书面通知并宣布贷款协议项下贷款及其他应计款项立即到期及须立即支付。公司已根据日期为2018年2月12日由借款人(作为押记人)以公司(作为承押人)为受益人就5.464亿股普通股(抵押股份)(占国能集团国际资产控股有限公司已发行股本70.47%,由借款人实益拥有)作出的股份抵押(股份抵押)委任接管人(共同及个别)。
公告表示,公司亦正为可行方案寻求专业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出售或处置全部或部分抵押股份及应用该等出售的所得款项至清还贷款、应计利息(包括违约利息)及所有相关成本、费用或其他借款人于股份抵押下所承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