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嘉华控股与聚坤投资签署了《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中融聚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解除协议》。
协议约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解除股份转让协议,并恢复原状,聚坤投资将其持有的万通控股200,320,244股股份,占万通控股总股本的13.9273%返还嘉华控股。同时,嘉华控股与聚坤投资签署了《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中融聚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海南万通御风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解除协议》,协议约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解除股权转让协议,并恢复原状,聚坤投资将其持有的万通御风100%股权返还嘉华控股,万通御风持有万通控股288,711,4262股股份,占万通控股股份总数的20.0727%。
另外,嘉华控股在上述协议解除前,收购了万通控股其他股东持有的38,500股,占万通控股总股本的0.0027%。上述协议解除完成后,嘉华直接和间接持有万通控股合计1,226,081,756股,占万通控股股份总数的85.2435%。
据了解,万通地产此前于2017年6月30日已收到控股股东嘉华控股与聚坤投资签署的《关于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及《关于海南万通御风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事项当时取得阶段性进展。
根据协议,万通控股13.93%股权将作价人民币3.29亿元;万通御风100%股权将作价人民币6.1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