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联美控股发布公告称,公司与联众新能源于 7 月 29 日在北京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将其持有的联美香港100%的股权及对应权益转让给联众新能源,股权转让价款为等值于 2 万美元的人民币。同时,联众新能源代联美香港向公司偿还等值于 3,600 万美元的人民币的借款。
根据公告显示,联美香港未实际开展业务,主要资产为持有 MV 公司的股份。MV 公司于 2005 年成立,经营范围为:研发 3D 成像解决方案并生产移动端 3D 成像设备。截至目前,MV 公司尚未盈利。
联美控股称,公司本次出售联美香港的股权,是公司对长远战略规划及布局进行的调整。虽然联美香港主要资产为持有 MV 公司的股权,MV 公司拥有 3D 图像处理和光学系统方面的科研技术,但同时该产业在最终产品成型并投放市场所需培育周期长,消耗费用高。公司剥离该方面产业,有利于维护公司业绩,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