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佳、董事严立因减持前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被深交所出具了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57号)。
监管函显示,王佳和严立于2018年2月13日和1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分别减持启明星辰股票12.32万股和13.14万股,交易金额265.47万元和276.39万元,上述二人在减持前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深交所指出,王佳、严立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3.1.8条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深交所要求二人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