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中国人寿在上交所发布公告称,于近日收到《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决定书》(银反洗罚决字〔2018〕第5号)。央行认定,中国人寿于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以及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合计对中国人寿处以70万元罚款。
中国人寿表示高度重视行政处罚所指出的问题,在接受央行现场检查期间即立查立改、边查边改。截至7月29日,中国人寿已完善反洗钱制度,建立了新一代反洗钱系统,细化了客户身份识别、交易记录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等工作流程。此外,行政处罚对业务经营及财务状况并无重大影响,今后将持续完善风险控制制度,切实做好反洗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