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晚间,沃尔核材(002130)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长园特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特发”)于7月26日收到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罚款20万元。
公告显示,今年5月31日,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委托光明新区环保执法人员到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执法检查,发现长园特发已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但未按照批复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要求配套废气污染防治设施。长园特发的行为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7月11日,执法人员复查,长园特发已安装废气收集装置并配套废气处理设施。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参照《深圳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第五版)裁量标准的规定,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决定对长园特发作出行政处罚,罚款2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长园特发由长园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电子”)100%持股,而长园电子由沃尔核材持股75%。在今年6月7日,沃尔核材才完成了长园电子75%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沃尔核材表示,长园特发环境违法事项发生在公司完成长园电子75%股权转让事宜之前,此次行政处罚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