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疫苗记录造假一案持续发酵,15年前,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680.SZ,以下简称“长生生物”)实控人高俊芳从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661.SZ,以下简称“长春高新”)受让股权的过程,也引发外界格外关注。
长生生物从国有控股企业改制为民营企业,再到借壳登陆A股,业绩一路飘红。
一番资产腾挪变化间,高俊芳及其家人的名字在这家疫苗企业的股东名单中,层层晋升。2017年,高俊芳家族以67亿元身价跻身福布斯中国400富豪排名榜上的第371位。直到疫苗记录造假一案曝光前,长生生物总市值达到了历史最高的292亿元。然而,其“暴富”行迹却疑点重重。
据悉,国务院调查组、吉林省纪委监委及长春市国资委目前已经进场调查长生生物当年的改制转让历程。对此,《中国经营报》记者向长春市国资委致电询问,长春市国资委相关负责人称,关于长生生物的调查处理进展均由长春市市委宣传部统一披露,长春市国资委无权单独披露。
股权转让疑云
公开资料显示,长生生物的前身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长生”)注册成立于1992年8月27日。彼时,国资背景的长春高新是长春长生的控股方,持股59.68%。
长生生物一度成为长春高新的业绩担当。2002年,长春高新实现营收4.61亿元,净利润737.97万元。而长生生物当年主营业务收入1.47亿元,净利润更达到2634万元,盈利能力远超长春高新整体水平。
因此,长春高新也进一步开发长生生物这棵“摇钱树”。2003年4月,在长春高新的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赴香港交易所创业板申请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的提案》。
然而,长生生物的上市计划最终搁浅。伴随长春高新管理层中一名叫高俊芳的副董事长入局,长生生物的发展路径就此改写。
2003年12月17日,长春高新发布公告称,于12月16日与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泰集团”)及高俊芳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将持有的长生生物59.68%的股权,合计2984万股全部转让,转让价格为每股2.4元。其中,长春高新向亚泰集团转让25%的股权,转让金额为3000万元;向高俊芳转让34.68%的股权,转让金额为4161.6万元,合计7161.6万元。
由于受让方高俊芳是长春高新的董事、副董事长,也是时任长生生物董事长兼总经理,因此,该次股权转让涉及关联交易。
实际上,当时对于长生生物的转让,医药企业兴趣浓厚,福尔生物(现为中科生物)和云大科技(现已退市)纷纷报价竞标。
据《中国经济时报》此前报道,云大科技是最早介入长生生物股权转让的。2003年6月时,云大科技就曾与长春高新正式接触。云大科技先后三次向长春高新报过价,7月份报的是2.4元/股,10月份报的是2.6元/股,11月初又报了2.8元/股。而福尔生物的董事长贾宝山当时也提出了3元/股的转让价格。
然而,哪怕在竞标者中有更高报价,高俊芳及亚泰集团最终还是“近水楼台先得月”,优先获得长生生物的股权受让资格。
不过,该交易很快受到外界的指责和质疑:“低价贱卖优质核心资产”,“高价不卖低价卖”,“为什么要出售成长性、盈利能力最好的资产?”
在市场、媒体的质疑中,2004年4月,长春高新将长生生物的转让价提升到2.7元/股,不过转让最终完成,受让方依然是高俊芳。
对于向亚泰集团和高俊芳转让股权的原因,长春高新在公告中解释称:“本次关联交易的进行是充分利用长春市政府关于整合医药产业资源的最佳时机,有利于公司尽快收回投资,所获得的转让款有助于改善公司的现金流状况,将使公司在未来的产业投资中更加专注于快速成长型的主业方面,实现由投资控股型向生产经营型的产业投资调整,进一步集中财力发展自身优势产业,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然而,长春高新的这番说辞与当时的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却有出入。2003年11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到,经营管理者不得参与转让国有产权的决策、财务审计、离任审计、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底价确定等重大事项,严禁自卖自买国有产权。
对此,长春高新时任董秘周伟群曾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采访时称:“出售下属企业是我们公司自己的事,没有任何法律、法规指定我们非要卖给谁,也没有规定我们卖企业必须采用竞标、拍卖等方式。而且,长生生物是全国同行业中的龙头企业,比较敏感,如果公开招标,会有很多问题。”
长生生物股权没有公开招标出让,正成为目前备受质疑的地方。对此,高俊芳之子、长生生物副董事长张洺豪近日公开表示,仅从价格来质疑高俊芳“侵吞国资”是不公平的。他认为,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国企改制中“管理层优先”是较为普遍和正常的做法。
厂房产权不清
尽管力排众议成为长生生物的新东家,但高俊芳并未就此止步。辗转十余年后,高俊芳的资产腾挪手法在资本市场上找到更大发挥空间。
2015年3月,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海机械”)发布的一则《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并没有被太多人注意到。不过,这却成为长生生物向资本市场发起冲击的第一声信号。
黄海机械在三个月后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显示,公司拟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份转让及发行股份募集配套基金一揽子动作,实现长生生物借壳上市。
在具体交易安排中,长生生物置入资产的交易作价为55亿元,差额部分约为51亿元,由长生生物全体20名股东按股权定增购买。
重组完成后,长生生物正式蜕变为上市公司。高俊芳与儿子张洺豪、丈夫张友奎合计持有上市公司33.70%股权,成为实际控制人。
值得注意的是,在长生生物借壳上市期间,部分资产的权属依然不清。据黄海机械发布的关联交易报告书显示,当时长生生物旗下的职工食堂、包装材料库、污水处理站房、二次消防新水泵间均建造在长国用(2012)第 091000151 号土地上。不过,长生生物并未获得上述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彼时,长生生物坦言,如果未来无法取得当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权属证明文件,公司则可能会面临受到行政处罚、被勒令拆除上述建筑等情况,从而对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虽然没有产权证明,但并没有影响长生生物建设在国用土地上的房屋资产升值。2015年,生物厂房、职工食堂、包装材料库,这三项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总额为7299.82万元。2017年,上述三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增加至7490.3万元。
记者查阅长生生物借壳上市后历年的年报公开资料发现,截至2018年5月29日,长生生物披露更新后的2017年年报显示,职工食堂、包装材料库及生物厂房的产权证书仍未办妥,而原因一栏始终显示为“正在办理”。
记者从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一位知情人士处独家获悉,长生生物目前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不止三处,这些房产大都因为办证所需证件不全,所以迟迟未能成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据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司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一般需要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消防环保验收等十余种证件材料。
吉林省纪委监委介入
7月24日,吉林省纪委监委宣布启动对长春长生疫苗案件腐败问题调查追责。吉林省纪委监委方面表示:“对长春长生疫苗案件腐败问题,依照工作职能坚决查处,严肃追责。目前已采取三项措施抓紧工作。”
据悉,一方面,吉林省纪委监委对反映长生生物及其主要负责人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进行梳理和调度。另一方面,吉林省纪委监委在责成驻省食药监局纪检组、长春市纪委监委在查清事实基础上,厘清责任,对省市食药监部门相关责任人失职渎职问题,依纪依法严肃查处问责。
不仅吉林省纪委监委,吉林省长春市国资委也就长生生物展开追根溯源式地调查。
据报道称,7月23日,长春市国资委主要领导已介入了解长生生物的私有化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的问题,同时国资委的主要领导要求长春高新提供当年转让长生生物时的所有材料。
此外,在吉林省纪委监委日前采取的三项措施中也明确,成立责任追究工作组,对长生生物前身长春长生的改制、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腐败问题进行调查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