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达科技控股(01322.HK)公布,由法官Parker于开曼群岛大法院进行开曼共同临时清盘人委任申请、甄审申请及中银香港传票的聆讯已于2018年7月16日(开曼群岛时间)结束。该聆讯并未颁发任何命令,且自2018年7月16日(开曼群岛时间)结束聆讯后直至公告日期止期间内概无作出任何命令或判决。
诚如公司2018年6月21日公告所载,公司将无法于2018年7月27日前向公司股东派付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每股2.36港仙。
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就公告所披露事宜另行刊发公告,包括于上述聆讯的任何命令或判决颁发或传达后。
应公司要求,公司股份已自2018年7月11日下午3时22分起在联交所暂停买卖。股份买卖将继续暂停直至另行通知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