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晚间,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二次问询函,补充披露重组资产A07地块等房地产资产,及交易对方后续还款可能出现逾期或无法偿还的风险等情况。
对于A07 地块等房地产资产的估值与本次重组估值的差异性,浙江广厦称,公司控股股东广厦控股下属子公司广厦通和房产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土地招拍挂方式以10.65亿元取得余政储出〔2018〕5号地块,初步估算楼面价约1.73万元/平方米。根据该公司及广厦控股初步测算,该地块预计售价需达到2.9万元/平方米以上方可实现项目盈亏平衡。本次交易《资产评估报告》中A07地块的评估售价1.73万元/平方米与前述2.9万元/平方米的盈亏平衡点存在较大差异。
但是,将A07地块按土地拍卖楼面价单独测算,并独立出售不具备操作的可行性。按1.73万元/平方米楼面价格测算A07地块等房地产资产的估值与本次重组估值不具有可比性。
浙江广厦表示,为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权益,经与交易对方协商,调增交易作价2.31亿元,本次交易价格由15.38亿元调整为17.69亿。
同时,为保障上市公司利益,本次交易价款支付时间缩短,交易对方需对天祥A、天祥B及A07地块实际销售备案价与评估价格差异部分按比例补偿,并通过广厦控股子公司股权质押给上市公司等方式保障此次交易价款的支付。
对于在前期控股股东仍有大额款项未偿还的情况下,仍向控股股东出售资产及后续还款可能出现逾期或无法偿还方面。浙江广厦补充披露公司选取广厦控股为交易对方的原因、交易对方后续还款可能出现逾期或无法偿还的风险。
另外,浙江广厦公告称,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18年7月30日(周一)开市起复牌。此次重组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因此公司将于股票复牌后继续推进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