煜新控股(01048.HK)公布,上市规则项下除牌程序的修订将于2018年8月1日生效。公司股份已自2017年8月1日起暂停买卖。2017年10月27日,港交所向公司发出复牌条件。
由于公司在生效日期将已暂停买卖12个月,根据第6.01A(2)(b)(ii)条,倘公司股份自生效日期起连续12个月暂停买卖,则港交所可取消公司上市地位。
该12个月期限于2019年7月31日届满。倘公司未能于2019年7月31日前达成所有复牌条件,致使港交所信纳并恢复股份买卖,则港交所上市部将建议其上市委员会展开取消公司上市地位程序。在适当情况下,港交所有权根据第6.10条施加较短的特定补救期。公司将会积极努力取得港交所恢复买卖的批准。
公司股份已自2017年8月1日上午九时正起在港交所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