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港债务危机再次升级。
昨日,丹东港集团在上交所披露,集团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证监会已对其立案调查。2017年至今,丹东港资金持续紧张,早前因资金链断裂出现债务违约,另拖欠丹东银行贷款、与万联证券产生纠纷,旗下财产遭司法冻结。另据Wind数据显示,下个月该集团将有一笔20亿元债券到期。
丹东港遭证监会立案调查
上交所官网信息显示,丹东港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7月20日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调查通知书》。通知书提到,因丹东港集团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丹东港集团属于海港与服务行业,主要从事港口仓储、装卸及运输。公司为原丹东港务局于2005年初改制形成,由丹东港务局、美国纽约港务发展公司、美国罗森全球投资公司、日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现辖大东港和浪头港两个港区,现有生产性泊位28个,年规划吞吐能力达到10000万吨以上。
据Wind数据显示,目前丹东港集团尚有4笔债券尚未到期,合计金额达到55.5亿元。分别是:
15丹东港PPN002:起息日为2015年8月21日,将于2018年8月21日到期。债券金额20亿元,票面利率7.2%;
16丹港01:起息日为2016年1月27日,将于2021年1月27日到期。债券金额是20亿元,票面利率5.5%;
14丹东港MTN001:起息日为2014年10月30日,将于2019年10月30日到期。债券金额10亿元,票面利率5.86%;
16丹港02:起息日为2016年11月25日,将于2021年11月25日到期,债券金额为5.5亿元,票面利率8.5%。
可以看到,16丹港01下个月即将到期。半年内4次违约 资产负债率高于行业水平
在此之前,丹东港深陷债务违约困局,半年内发生4起债务违约时间,债券违约金额累计超34亿元。
去年10月末,丹东港集团第一笔债券违约发生。丹东港公告称,“14丹东港MTN001”因未能按期兑付本金,出现了实质性违约,违约金额为10亿元人民币。据兴业研究统计,此次丹东港债券出现违约为港口行业的第一次公司债违约。
由于债券实质性违约,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丹东港集团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下调至C。而根据联合资信的划分,“C级”含义则为“不能偿还债务”。
随着“14丹东港MTN001”债券违约案的爆发,丹东港集团背后的巨额债务违约风险也逐渐浮出水面。
根据丹东港集团的2017年三季度报告显示,截至当年9月末,该公司负债总额为464.56亿元,流动负债100.16亿元,其中短期借款47.97亿元,应付票据21亿元,长期借款150.86亿元,应付债券60.1亿元,长期应付款135.99亿元。
丹东港的资产负债率也很高。截至去年三季度末,丹东港集团总收入48.63亿元,净利润5.39亿元。资产方面,丹东港集团总资产为601亿元,净资产137亿元,资产负债率达到77%,高于业内资产规模最大的天津港、上海国际港务、营口港及大连港。
资金面承压下,第一笔债券违约后,丹东港债券违约持续发酵。
2017年12月1日,丹东港集团向15丹东港PPN001持有人就公司截止2017年10月31日主要资产及抵质押情况,有息债务、经营情况和主要诉讼做了披露。信息显示,截至2017年10月31日,丹东港集团存量债券有6只,共计69.5亿元。2018年1季度到期量为24亿元,债券兑付金额较大,也面临非常大的兑付压力。
2018年1月16日,丹东港集团公告称,15丹东港PPN001应于1月13日付息及兑付本金,截至公告日未能筹集足额偿付资金,已构成实质违约,累计债券违约金额15亿元人民币。
3月13日,丹东港发布公告显示:由于公司有息债务负担重,短期支付压力较大,截至2018年3月13日日终,公司尚未能按照约定将“15丹东港MTN00I”“13丹东港MTNI”的本金和利息按时足额划至托管机构。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高资产负债率的风险,丹东港集团还存在关联方交易的问题。2017年末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在官网发布的《关于对丹东港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指出:
公司营业收入中,24.82%的收入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快急送物流有限公司(下称快急送)与关联方丹东老东北农牧有限公司(下称老东北)之间的销售业务。快急送对老东北的其他应收款2016年度借方发生额为48.13亿元,其中销售应收款项18.18亿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余额为6.92亿元;公司本部对老东北的其他应收款2016年度借方发生额为5.53亿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余额为1.12亿元。公司与老东北之间存在拆借情形,公司没有在2016年报中予以披露。
巨额资产被查封、冻结
在丹东港集团的“债务危机”持续发酵的过程中,向丹东港提供授信资金的银行、作为丹东港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证券公司与丹东港集团纠纷不断。
今年3月,丹东港集团曾发布公告称,集团的机构债权人之一——丹东银行已于2月7日丹东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请求解除丹东银行与丹东港集团之间的《综合授信合同》及《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并宣布借款全部到期,仲裁申请涉及金额为本金约47.39亿元,利息约1.06亿元,追索费用约4844.21万元。理由是丹东银行认为丹东港集团资金链断裂,无法履行还款义务。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复核法律规定,依法裁定:共计查封公司价值48.93亿元财产。48.93亿元对于丹东银行绝不是个小数目。丹东银行2017年三季度信息披露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9月末,该行资产总额为784.4亿元,利润总额为7.43亿元。
两个月后的5月23日,上海清算所网站消息显示,丹东港集团发布资产被查封冻结公告称,2018年5月21日,公司收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关于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证券纠纷一案,万联证券于2018年3月29日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裁定冻结公司26.9亿元银行账户存款或查封扣押等值资产。
公告还称,上述资产查封、冻结事项可能使公司融资环境进一步恶化,对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