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能源7月18日晚间公告称,控股股东永泰集团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上海银行建立了全面战略合作关系。上述银行同意向永泰集团及下属企业提供意向性授信额度,为永泰集团及下属企业提供定制化的综合金融服务。
根据公告,公司作为永泰集团主要成员企业,通过与上述银行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借助各家银行强大的资金、品牌、渠道优势及专业的金融服务,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管理、转型发展等方面提供有力的支持,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提升融资效率,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和保障资金安全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7月5日,永泰能源发布公告称,2017年7月3日发行的“17永泰能源CP004”未能按时兑付,构成实质违约,应付本息金额16.05亿元。7月5日,永泰集团持有的永泰能源32.41%的股权被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