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春秋(831051)于24日发布(2017年度)业绩报告,公司营业总收入143,170,451.09元,比去年同期(170,274,993.70)下降-15.92%,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283,894.39元,比去年同期-6,112,025.97元,基本每股收益(元/每股)为-1.87元,比去年同期(-0.29)元。
据“新三板+”App AiLab显示北京春秋鸿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法人刘岩,公司前身北京春秋鸿文化投资有限公司系由自然人赵文、杨向阳、孙炜、北京绎春秋广告有限责任公司于2005年11月30日以货币形式共同出资设立。2014年3月9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同意有限公司以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2014年4月3日公司取得股份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2009088802,自此公司名称变更为“北京春秋鸿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其主营业务为传统广告、娱乐行销和体育行销业务;电视剧、电影的投资制作、发行及衍生业务;明星经纪及相关服务业务。
公司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天桥南大街1号305,联系电话010-83227989。
管理层名单
董事会秘书:刘丹丹
总经理:刘岩
财务总监:王琪
董事:赵焱
董事:李彬
董事长,董事:刘岩
董事:王晓临
董事:刘丹丹
职工代表监事:赵国庆
监事会主席,监事:周璐
监事:管萤萤
十大股东名单
刘岩:903.00万股
杨丽鸣:205.43万股
李永良:175.00万股
王晓临:144.20万股
温智伟:89.70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