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证监会早在今年4月11日就出具了对恒顺众昇(300208)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但直到证监会4月23日在自己的官网上挂出了这份处罚决定,恒顺众昇也并未对此进行公告。
证监会官网公示处罚信息
《金证券》记者注意到,4月23日,中国证监会网站上公布对了青岛市恒顺众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肖强、刘涛等15名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认定恒顺众昇存在多项信披违规行为,以及提前确认收入调节利润的行为。
证监会查明,恒顺众昇涉嫌违法的事实共有四项:一、公司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及解除质押交易未及时披露。二、恒顺众昇隐瞒印尼投资项目的重要变化。三、恒顺众昇于2014年、2015年接连公告了与ASI签订大单,却并未对外公告ASI和PMIS与恒顺众昇存在关联关系。四、恒顺众昇2014年提前确认与四川电力的收入,合计提前确认收入0.89亿元,合计提前确认利润3227万元。
与之前的处罚事先告知书相比,处罚文件有几处较为重大的改动。当事人提出了恒顺众昇与PT.Pacific metalurgi Indo Smelter不具有关联关系,以及恒顺众昇未提前确认《特种设备合同》、《高炉二期合同》、《RKEF特种冶炼设备成套合同》三个重大合同收入的申辩意见,这几项要求被证监会接受。另外,由于前董事长贾全臣先生已经于去年11月10日去世,对他个人不再处罚。
根据证监会的文件,在2014年8月26日至2015年8月3日之间买入并在2015年8月3日持有至少一股恒顺众昇的投资者,可以将姓名、电话、交易记录发送邮件至jzqsp2016@126.com 的邮箱参与《金证券》“易索赔”频道组织的索赔,并在获赔前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上市公司至今未公告
根据证监会官网的显示,恒顺众昇的处罚文件是在2018年4月11日出具的,但直到2018年4月23日证监会把文件挂到官网上,恒顺众昇也并未对此进行公告。
《金证券》记者拨打了恒顺众昇的投资者联系电话,始终无人接听。记者随后又联系了青岛证监局,工作人员证实该公司确实已经被处罚了,但由于上市公司的工作人员至今尚未到证监局处取走处罚决定书,因此该处罚决定尚未正式传达到上市公司处。
记者注意到,恒顺众昇此前对于证监会的处罚决定全都提出了申辩意见。申辩意见如下:一,对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未及时公告事项,恒顺众昇及相关人员没有主观故意,情节轻微,依法不足以给予行政处罚。二,恒顺众昇印尼工业园地质勘察结果不必然属于已披露重大事件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况,依法无需披露,不应给予行政处罚。三,恒顺众昇与ASI不存在关联关系,依法无需披露。四,恒顺众昇2014年度签订的《电气设备合同》、《配套电厂合同》及时全面适当地履行完毕,确认合同收入及时准确,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情形。
尽管在某些细节上证监会认可了公司的申辩,但在绝大多数事项上,证监会依然坚持了对公司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