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经济观察网从上海清算所获悉,宁夏宝塔石化集团(简称宝塔石化)下属财务公司由于未能及时兑付票据被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简称联合资信)发布关注公告。
关于未能及时兑付的票据,宝塔石化下属财务公司相关负责人对记者称:“该票据是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行的银行承兑汇票。”
记者了解,银行承兑汇票是商业汇票的一种,指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而关于未能及时兑付得原因是由于工作失误。7月10日,宝塔石化下属财务公司在其官网发布公告称:“今年5月份以来,由于在工作上的失误,对风控兑付问题未进行严格统筹,造成持有宝塔票据的客户未能如期兑付。”
该公告还称,宝塔集团董事局召开紧急会议,并责成财务公司和有关单位做好统筹工作,并且进一步给出了兑付安排:“1。凡持有我公司10万元(含)以下已到期尚未兑付票据客户,于本周内全部兑付;2。凡持有我公司10万元-50万元(含)已到期尚未兑付票据客户,于7月16日-20日全邮兑付;3。其余投资机构将于本月23日至8月20日,进行统筹沟通,协调,兑付完毕。”
不过,联合资信仍然因为此而发布了关注公告,因为联合资信还是宝塔石化两期中票的评级机构。
据记者查询,宝塔石化集团分别于2014年1月29日和9月26日发行了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14宁宝塔MTN00”,发行额8亿元,期限5年)、2014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14宁宝塔MIN002,发行额10亿元,期限5年),并委托联合资信进行相关信用评级工作。
联合资信在关注公告中表示,关注到宝塔石化财务公司主要对宝塔石化集团内部子公司提供资金管理、信贷、结算等金融服务,财务公司票据兑付逾期反映出其在集团子公司资金归集、风控管理方面仍存在不足对其市场信用度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此外,联合资信称,将与公司及其下属财务公司保持密切沟通并持续关注票据后续兑付情况,以便动态分析该事项对公司信用基本面和存续期内债券信用水平可能带来的影响。
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是经宁夏银监局批准开业的宁夏自治区首家非银行金融机构,是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20亿元。2016年3月30日,宁夏银监局下发了《关于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同年4月9日,公司正式开业,位列全国财务公司第225家,民营企业财务公司第35家。
宝塔石化集团创立于1997年,形成了以石油化工为主,产学研结合,产融结合,科技创新和石油化工装备制造为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2016年企业总资产685亿元,职工1.5万人。位居2017中国企业500强第318位,民营企业500强第98位,中国化工企业500强24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