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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 汉咏股份收股转监管意见函

   日期:2018-04-24     来源:旁推网    作者:旁推网    浏览:47    
核心提示:  汉咏股份(831007)4月24日公告,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收到股转公司公司业务部发来的《关于对无锡汉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意见函》。   经查,汉咏股份实际控制人郑

  汉咏股份(831007)4月24日公告,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收到股转公司公司业务部发来的《关于对无锡汉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意见函》。

  经查,汉咏股份实际控制人郑永晖亲兄弟持股90%、总经理王茂坚亲兄弟持股5%的公司广州盖网通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王茂坚亲兄弟持股60%的公司广州优高久营销管理有限公司分别向汉咏股份拆借资金200万元、250万元;实际控制人亲兄弟持股70%的北京盖网通电子设备责任有限公司与汉咏股份签订项目技术开发(委托)合同但未执行,实质构成关联方占用金额1200万元。上述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截至 2017 年末,上述关联方资金已偿还完毕。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股转对汉咏股份、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出具监管意见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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