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苏美材料发布关于收到证监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2017年5月4日,苏美材料控股子公司美宿德创向公司关联方、美宿德创股东宿迁市运河港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支付502.89万元,开发公司尚未归还上述款项。该笔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形成关联方资金占用,苏美材料未及时审议、未信披,未在2017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此外,苏美材料2015年年报、2016年半年报、2016年年报财务报表附注部分关联关系披露不准确,该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鉴于苏美材料上述行为,江苏监管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董事长冷志顺、财务总监兼董秘周永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苏美材料于2015年7月31日挂牌新三板,主营软瓷系列、UV 板系列、一体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