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润环能(831083)4月24日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邓建清、刘丹于2017年3月15日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璞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签订协议,实际控制人向投资方承诺,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税后净利润不低于0.81亿元,若该业绩承诺未实现,实际控制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计算公式对投资方予以现金补偿。
同时根据协议,约定为保障2017年度业绩承诺的实现或者未实现时补偿的及时到位,实际控制人之一邓建清先后已于2017年4月14日和2018年1月17日分别质押4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5%)和5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6.5%)给璞玺股权投资。
截至公告披露日,邓建清、刘丹合计直接持有公司366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45.23%;璞玺股权投资直接持有公司179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2.13%。
东润环能主办券商申万宏源证券提示,因上述事项,东润环能实控人可能存在变更风险,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此前公司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17年亏损2900-3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