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讯,太和控股(00718.HK)宣布,于2018年7月9日的董事局会议上,董事局已决议建议宣派就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有条件特别股息每股28.58港仙 ,合计金额约为15亿港元。附有条件的特别股息须待完成及收妥代价;及获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后,方可作实。
附有条件的特别股息将派付予于记录日期名列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董事局将会确定记录日期。因为派付日期将取决于公司收取出售事项的所得款项,而收取出售事项的所得款项又取决于独立股东批准买卖协议的日期,所以附有条件的特别股息的派付日期目前未能确定。然而,股东特别大会以批准买卖协议的日期尚未厘定。有关附有条件的特别股息的记录日期、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日期及派付日期的进一步详情,均将适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