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起科技公告,4月19日,公司收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深圳市中亮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曹亮发的《告知函》,交易对方预计无法按照双方已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所约定的首期款支付日筹齐首期款项。鉴于此,公司认为由于交易对方履约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拟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公司将承诺自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后的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鹏起科技公告,4月19日,公司收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深圳市中亮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曹亮发的《告知函》,交易对方预计无法按照双方已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所约定的首期款支付日筹齐首期款项。鉴于此,公司认为由于交易对方履约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拟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公司将承诺自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后的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