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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明星企业缘何吃到证监会首张债券欺诈发行罚单?

   日期:2018-07-06     来源:旁推网    作者:旁推网    浏览:82    
核心提示: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今日在发布会上表示,近日证监会完成了对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洋建设)涉嫌欺诈发行公司债券、信息披露违法一案的听证和复核程序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今日在发布会上表示,近日证监会完成了对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洋建设)涉嫌欺诈发行公司债券、信息披露违法一案的听证和复核程序,对五洋建设及20名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及市场禁入决定。

  公开资料显示,五洋建设创始于1962年,是中国五百强企业、中国最具竞争力五百强企业、浙江省建筑业重点骨干企业。

  一家明星企业缘何吃到了证监会开出的首张债券欺诈发行罚单?

  全国首例公募公司债违约

  在五洋建设的官网上,有一封《告全体员工书》提及“进入2017年,受国内经济大环境不景气、行业政策调整以及众所周知的原因,集团现金流陷入暂时性的短缺。面对五洋债券兑付问题以及企业的经营困局,集团一直在通过各种方式积极自救。”这封《告全体员工书》的落款是五洋建设董事长陈志樟,时间是2017年8月24日。

  2015年8月15日,五洋建设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债券“15五洋债”,总额8亿元,期限3年,并约定两年后债券持有人可以选择行使回售权。回售日为2017年8月15日。

  同年9月11日,五洋发行了“15五洋02”,总额5.6亿元,期限5年,第三年有回售选择权。两个债均为主体评级AA,债项评级AA。

  由此可见,2015年五洋共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3.6亿,且在2015年年报、跟踪评级、2016年半年报中,两只债券均未见任何异常。数据显示,五洋建设2015年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总收入153.68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4.42亿元,同比增长121.53%;2016年上半年,公司营收78.35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1.57亿元,同比增长37.23%。

  2016年12月28日,上交所突然发布公告,以五洋建设有重大事项没有公布,勒令其“15五洋债”和“15五洋02”即刻停牌。

  同日,主承销商德邦证券对五洋建设发行的两期债券“15五洋债”和“15五洋02”提示风险,表示五洋建设已于2016年12月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发行人并未就有关情况进行披露。

  评级公司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国际”)亦对此事表示关注。在今年4月的跟踪评级报告中,大公国际下调五洋建设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负面,下调“15五洋债”、“15五洋02”的信用等级为AA-。

  “五洋债风波”事件自发酵至今,一直引发其债券持有人及其他金融机构的高度关注。从曾实现过辉煌的“年化收益率4000倍”,到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一部大戏终于在证监会的拟定处罚下落下帷幕。

  去年债券到期前,监管部门和相关政府作过努力,以避免违约。当地政府示意五洋建设拿出5亿资金先行兑付个人投资者,而对于机构投资者则无解。监管机构也找过五洋债承销商的德邦证券及其大股东,要求其代为清偿,但也是劳而无功。

  1月18日,德邦证券披露了证监会对五洋建设开出的《行政处罚书》。证监会的处罚,认定了其被外界诟病已久的欺诈发行,将五洋建设及其承销商德邦证券推上了风口浪尖。

  被罚4140万元,相关责任人终身市场禁入

  证监会的公告中提及,五洋建设在自身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明显不足以支付所发行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不具备公司债券公开发行条件的情况下,违反会计准则,通过将所承建工程项目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对抵”的方式,同时虚减企业应收账款和应付款项,导致少计提坏账准备,于2015年7月以虚假申报材料骗取中国证监会的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审核许可,并最终于2015年8月和2015年9月分两期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8亿元和5.6亿元,合计13.6亿元。

  在骗取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后,五洋建设又于2015年11月以相同的虚假财务数据制作了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并向合格投资者披露,于2015年12月和2016年4月分别在上交所和深交所非公开发行1.3亿元和2.5亿元公司债券。此外,五洋建设还存在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等违法行为。

  五洋建设通过粉饰报表的财务手段,将公司包装成优良资产,制作虚假申报材料骗取发行公募债,并且存在在私募债发行过程中向投资者披露虚假信息、未按规定披露信息等违法行为,涉案金额巨大、手段恶劣,造成了所发行债券无法兑付的严重后果。证监会决定对五洋建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414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合计罚款254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陈志樟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以上主体涉嫌刑事犯罪的,证监会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为五洋建设本次违法行为提供中介服务的证券服务机构如存在违法行为,一经查实,证监会将依法严惩。

  交易所债券市场为企业直接融资提供了便利渠道,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证监会一直秉持审慎监管原则,推动交易所债券市场健康发展。需要重申的是,任何企业通过交易所债券市场融资应当敬畏法律,守法经营,恪守诚信,不得破坏债券市场管理秩序,任意践踏债券持有人利益。发行人欺诈发行、虚假陈述等恶意欺诈投资者的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证监会将继续贯彻依法、全面、从严监管原则,对欺诈发行等严重侵蚀资本市场运行根基的违法行为坚决零容忍,出重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切实维护资本市场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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